相关法律规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:严禁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、涉密存储设备赠送、出售、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。
稿件来源: 集团办公室 程琦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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